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注册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市民族宗教局(网址:http://zsbs.zs.gov.cn/zsonline/businessguide/toDepartment.action?deptId=41&divisionCode=442000&divisionName=%E4%B8%AD%E5%B1%B1%E5%B8%82&deptName=%E4%B8%AD%E5%B1%B1%E5%B8%82%E6%B0%91%E6%97%8F%E5%AE%97%E6%95%99%E5%B1%80)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的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受理审核,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受理审核意见。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自行或以邮寄方式向中山市石歧区民权路3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科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接件受理人员收到纸质申请材料在当场与网上电子申请材料核对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中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批复宗教团体。中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进行审查,应当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深入临时宗教活动地点考察核实,征求临时地点所在镇区政府部门和宗教团体的意见。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中山市石歧区民权路3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科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中山市石歧区民权路3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科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能够当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中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并批复宗教团体。中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进行审查,应当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深入临时宗教活动地点考察核实,征求临时地点所在镇区政府部门和宗教团体的意见。审查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中山市石歧区民权路3号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科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