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来人口子女上学办理手续
一般来说,需要办理转学籍就读手续:具体的资料及手续,各地有所区别,应事先咨询对口学校的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为便于说明,以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为例):
第十四条: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的转学证明材料与入学证明材料相同),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按照教育部要求,跨省转学的学生除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还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的学籍卡。
第六条: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施教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在居住地接受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身份证明、就业或者居住证明,向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就读申请。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流动儿童、少年入学。
前款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的人员,不包括在省辖市内中心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二、外来人口子女上学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居住地镇区卫计部门开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第二步:针对积分计分标准,初步评估自己可以申请的积分项目,按照相关要求准备证明材料。
第三步:携带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开具的统一格式工作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登记时间1年以上的有效营业执照)、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只申请积分入学为自由选择提供)、居住地卫计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以及申请积分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到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请积分。
第四步:积分累积超过30分,可到工作地或本人(配偶)的产权房所在地申请入学排名。
三、外来人口子女入学所需提交证件材料
(1)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簿;
(2)适龄儿童父母身份证;
(3)适龄儿童父母市南区居住证;
(4)购房户:房产证;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款收据;租房户: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5)合法就业的提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正规文本、市就业登记表及社保卡;合法经营的提供市南工商营业执照;
(6)出生证;
(7)预防接种证;
(8)健康证明;
(9)幼儿发展评估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