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其所属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技术管理的有关事务。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社会保障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3]44号
第五条凡在省内参加社会保险的城镇职工、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等各类人员,均需申领社保卡。参保人员首次申领社保卡免交卡工本费。
1.惠济分局,地址:郑州市天河路与新城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2.管城分局,地址:管城区航海东路246号 航海路城东路交叉口东北角
3.中原分局,地址:郑州市中原路华山路交叉口西南角和昌大厦2楼
4.金水分局,地址:花园路与农业路东南角,中国银行二楼
5.二七分局,地址:行云路赣江路二七行政审批中心
6.郑东新区分局,地址:郑州市正光路与众旺路交叉口西北角
7.经开区分局,地址:郑州市第四大街与经北二路交叉口郑州市人力资源东市场
8.高新区分局,地址:郑州市高新区金梭路13号(与合欢街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9.航空港区分局,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金陵大道交叉口东南角,郑州台湾科技园北广场A2-2
11.上街区分局:上街区新建街行政审批中心二楼社保窗口
12.新郑分局:新郑市中兴路与文化北路交叉口新郑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13.登封分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14.荥阳分局:荥阳市飞龙路与中原路交叉口荥阳市政务大厅二楼东
15.新密分局:新密市行政路1号
16.中牟分局:中牟县新县城清阳街231号 行政办事大厅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