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强制猥亵、侮辱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权利。
2.客观要件
强制猥亵、侮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首先,行为人猥亵、侮辱妇女具有违背他人意志的本质特征。
其次,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强制猥亵他人、侮辱妇女的行为。
3.主体要件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
4.主观要件
强制猥亵、侮辱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行为人有无奸淫的目的,是强奸罪和本罪相区别的一个重要标志。
首先,要将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他人的行为区分开来,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行为不能视作犯罪。
其次,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行为不能视作为犯罪。
最后,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