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应当不少于二十四小时,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院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时间应当不少于二十四小时。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应当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一)程序不同
拍卖必须先期公告,并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变卖则无此规定。
(二)期限不同
拍卖从对物品的公告拍卖的时间,均有明确的期限规定;而变卖则不受时间的限制。
(三)确定标的物价值的方法不同
拍卖时须对拍卖标的物进行估价,确定底价,然后通过竞介,确定拍卖标的价值;变卖则无此程序。
(四)形式不同
拍卖采取公开的形式,以竞争的方式当场成交,而变卖则可直接交商业部门收购或代为出售。
(五)标的范围不同
拍卖的财产既适用于动产又适用于不动产;既适用于一般的财产,也适用于特殊价值的财产。对不动产的变卖和具有特殊价值财产的变卖,大多数国家均对其作了一定的限制。因此,在强制拍卖中,拍卖的范围比变卖更广,其地位也比变卖更重要。
(六)在民事诉讼程序中,强制执行的范围不同
凡拍卖的物品,在拍卖之前须对其查封、扣押,一方面禁止债务人或所有人随意处分,另一方面也便于实施拍卖。换言之,凡没有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能拍卖。而变卖的范围更广一些,它不公包括查封、扣押的财产,也包括未经查封、扣押的被执行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