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待遇转入办理申请全国都是不收费的,只是每个地区的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金会有区别。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共分三个档次:第一档次为1344元/月,调整地区为哈尔滨市区(不含双城区)、大庆市区,大庆石油管理局。
据了解,第二档次为1160元/月,调整地区为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绥化(含北林区)、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市区,绥芬河市,及海伦、拜泉、青冈3个深度贫困县(市);第三档次为1015元/月,调整地区为黑河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哈尔滨市双城区及其他县(市)。
此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是依据《黑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并参照各统筹地区城市居民人均收入、人均消费水平等情况提出的。各统筹地区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90%两个比例上报了方案,经测算,全省统一确定了1344元/月、1160元/月、1015元/月三个档次,减少了标准档次,进一步缩小了待遇水平的地区差异。
职工在甲单位工作期间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调转到乙单位后继续按规定参保的,其在甲单位的参保年限和在乙单位的参保年限合并计算,失业时按合并的缴费年限核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期限。
从未参保单位调入已参保单位的职工失业后,从调入后参保之日起计算缴费时间,失业时按实际缴费时间计算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