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市结婚证办理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苍穹道1号。
二、天津结婚证办理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用黑墨水钢笔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三、天津结婚证办理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四、结婚证办理需要提交资料
(一)内地居民应当提交
1、本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本的各项内容不一致的,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为一致。身份证或户口本丢失,要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在婚姻登记处做)。
(二)香港、澳门同胞应当提交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港、澳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4、近期双方2寸彩色合影3张。
五、结婚证丢失如何补办
(一)补办材料
1、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原印件);
2、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3、补领结婚证当事人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注意: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人需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二)补办流程
1、预约登记
2、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
2、受理(当事人填写声明书);
3、审查(登记员填写审查表);
4、登记(交纳工本费、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