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时,遇有依法应当暂缓执行或者中止执行的情形的,被执行人可能要求立即中止拍卖,法院应该通知拍卖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后,遇有依法应当暂缓执行或者中止执行的情形的,应当决定暂缓执行或者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通知拍卖机构和当事人。拍卖机构收到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拍卖,并通知竞买人。
暂缓执行期限届满或者中止执行的事由消失后,需要继续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通知拍卖机构恢复拍卖。
1、信息覆盖面广、潜在竞买人海量
目前全国法院系统均开通了淘宝司法拍卖渠道,只要一部手机在手,就可以看见全国法院的司法拍卖情况;相对应的,一家法院的司法拍卖,全国网民随时随地可以看到,有购买意向的随时随地可以竞拍。
2、公开透明,杜绝司法腐败
网络司法拍卖将拍卖标的物、交易规则、所有拍卖流程全部公开,各流程全部由网络系统自动操作,法院只需制作信息公开内容,设定起拍价,就不再介入拍卖剁成,仅通过网络进行远程实时监督。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能都随时打开网页,“围观”整个拍卖过程。
3、成交溢价率高
红河县法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将起拍价为3400余元的机器设备,经过24小时的竞拍,拍出了209000元的成交价,溢价率高达598%。
4、实现市场超地域化
网络司法拍卖,有条件上网的人都可以参与网络拍卖,打破了传统拍卖中参拍人必须到场的规则,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指尖上”的司法便民。
5、成本低廉、方便快捷
传统拍卖方式,动产可能需要经两次、不动产可能需要经三次拍卖才能成交,财产处置周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