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灌云办小孩领养证怎么办的
1.申请
收养人夫妇二人皆需到场办理手续,如一方无法到场,要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如果孩子≥10周岁,也要到场。这必须要得到双方的同意,因此需要当事人要亲自办理手续,便于登记部门核对和确定收养资格和收养意愿。
2.审查
这是整个登记工作的重要环节,登记部门会对申请人经行完善的审查,审查必须耐心仔细,不可徇私舞弊。
3.登记
经过审查并且了解申请人、孩子以及送养人的情况,即可判断是否允许登记。如果符合《收养法》,则可以颁发领养证。如果不符合,则需要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并进行一些法制宣传。
二、如何补办领养证
1.户口所在城市的区(县)民政部门所提供的《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
2.经由户口所在区域的村(居)委会证实,街道、乡(镇)人口计生机构的查核后,提供的《子女情况证明》。
3.孩子发现地区的公安机关要对发现人进行核查,并且提供《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4.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者或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供的二者一起生活数年并且以父母子女相称的证明以及其它资料。
5.户口所在区域的民政局要在市级以上纸媒(报纸)发布一则通告:查找孩子亲生父母(为期60天,费用自理),并向县公安机关提供收养事实证明。
6.准备好上述材料,即可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提起落户申请,审批过后即可办理相应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