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礼宾路一号控股大厦三楼
二、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网址:http://shenbao.dg.gov.cn/xzspweb/dg_index.jsp)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若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受理决定,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交易成交通知》;审查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作退件处理。
4.领取结果。办理完成后,通过电话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凭受理单提取交易成交通知以及相关资料。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国土资源局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若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受理决定,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交易成交通知》;审查决定不符合条件的,作退件处理。
4.领取结果。办理完成后,通过电话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可凭受理单提取交易成交通知以及相关资料。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