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 在产假期间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
安徽新计生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一)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二)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拿自己的结婚证、身份证、产妇入院生产的医生证明就可以申请配偶生产陪护假了,独生子女证是孩子出生后才能办理的,申请陪护假要求提供独生子女证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