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诈骗案件层出不穷,而被害人上当受骗的原因各不相同,例如有些是出于好心、有些是贪小便宜、有些是信以为真。
诈骗分子最终目的是骗取被害人的钱财,所以面对各种各样的诈骗手段时,只要涉及到钱的,就要格外注意,不轻信、不转账、不要泄露验证码、向多方查证是否属实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电信部门介绍说,目前常见的电信诈骗手段主要分为三类:
一是通过利益诱骗受害人汇款。比较典型的是,诈骗分子通过电话或短信群发的方式,发布“活动中奖”、“低息无抵押小额贷款”、“税费退返”等信息,要求对方向指定的账户内汇入“手续费”、“公证费”、“邮寄费”、“税费返点”等款项。
二是通过“杀熟”的方式来降低公众的防范意识,达到诈骗目的。比如,有的诈骗分子会冒充银行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发布“银行卡异地巨额消费”、“个人信息遭泄露,银行账户不安全”之类的短信,或冒充受害人亲朋好友“异地急需资金救急”等,诱骗受害人汇出资金。甚至有的诈骗分子会谎称“绑架某某家人”之类的方式诈骗赎金,同时接通受害人家属电话,让受害人无法与家人联系,以此骗受害人上当。
三是通过编造违法行为的方式制造紧张情绪,不给受害人反应时间,进行诈骗。比较典型的有,诈骗分子冒充公安办案人员,给受害者打电话谎称其“银行账户涉嫌洗钱”、“邮寄物品中藏毒”等,要求受害人将资金转到所谓的“公共安全账户”。电信部门工作人员说,这种诈骗手段最具有迷惑性,诈骗分子利用改号器可以将电话号码改成公安部门的电话号码,受骗人在进行核实时更容易信以为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