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地点:咸阳市秦都区渭阳西路53号咸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2: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