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a)客运站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站级验收合格;b)根据业务量具有1人以上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c)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及建设要求》(JT/T200)的规定执行;d)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品查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申请条件依据包括:《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34号2016年)第11条
二、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工作日
三、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四、办理机构
静海区审批局
五、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B区2楼34号窗口
六、办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