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二、办理时限
5(工作日)
三、办理机构
汕头市龙湖区民政局
四、办理费用
不收费
五、办理材料
1.主要载明筹备组领取同意发起文件后,完成相关筹备工作情况。2.申请书须有当选的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签字。
会议纪要是指拟申请登记该社会团体召开的成立大会的记录,内容应包括:(1)会议时间、地点,与会人员以及审议并通过章程草案;(2)通过选举第一届理事会成员、监事或监事会成员情况;(3)选举产生理事会负责人或监事会负责人的情况;该纪要须有会议选举产生的到会所有监事签名。
1.一般性社会团体参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章程示范文本》。2.异地商会可参照《广东省异地商会章程示范文本》。4.若有业务主管单位需提交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并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印章。5.网上需要提交电子版章程草案(word版)。
列明在社团任职职务、姓名、单位以及职务、联系电话
附有加盖单位会员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个人会员签字
办公场地使用权证明。如租赁物业的,提供经房管局备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如其他单位或个人无偿提供的,同时出具无偿提供住所证明及住所本身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内容应包括住所地址、面积、使用期限。
此表所填数据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错填漏填均视为无效。登记表表需要拟定法人签字,领取登记证书时,领证人需要签字。
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未担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声明。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负责人需要提交,并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监事需要提交,并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需写明通过章程的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以及投票通过情况。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需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公章。
人员登记表需要如实填写。
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需单位盖章或个人签名
有业务主管(指导)单位社会团体需出具有主管(指导)单位批准文书。校友会需出具该校同意支持校友会成立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