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工作调动落户
经市组织、人事、教育部门调入市城区单位工作的人员,准予其本人、配偶、未婚子女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落户。
1、审批权限:由市公安局审批。(两县的由县局审批)
2、审批程序及时限:由申请人持所需手续直接到市公
安局办理,手续齐全当日办结。
3、所需手续:申请人到市公安局领取《调动人员情况
登记表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申请人调动工作介绍信及复印件、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