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积分入学流程
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于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申报;
申请人应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报积分;
9月15日,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本人积分结果并打印;
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应在入学前一年提前进行积分申报。
二、成都积分入学条件
11分的积分指标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能低于10分, 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能低于1分;未积分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具体操作时可按照2018年入学办法即“社会保险及居住证明两个满一年”,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学。
2014年起,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其中要求流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连续居住“两个满一年”,按积分政策折算后积分为11分,延续了之前的入学条件。
三、成都积分入学材料
市教育将根据《实施办法》出台2019年流动人员随迁子入学通知,申请入学需提供什么材料,请及时关注成都教育网、成都招生考试网。
四、《实施办法》制定的原则和依据
以流动人员“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完善权责对等、梯度赋权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制度。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省政府令第279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17〕23号)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