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照片(照片标准须符合申请表上要求)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
2、交验居民身份证(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除外)、户口簿;再次申请的还需交回本人有效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3、未免十六周岁儿童需监护人或委托人到场并提供儿童出生证明及监护人结婚证等证件。
4、属于登记备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每次申请均需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其它人员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意见。
5、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个人旅游:太原地区常住居民
团队旅游:参加国家旅游局指定旅行社组织的团队赴台湾旅游。
现场办理:
1.网上预约:https://s.nia.gov.cn/,预约后到现场办理。
2.申请人持所需全部材料至太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窗口办理,校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及申请表、2寸白底证件照,办理证件缴费及邮递。
3.无特殊情况换发证件10个工作日签发,办理单独签注5个工作日签发。
另: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的大陆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也可以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
大厅内机器办理:机器自助,按照机器的操作流程提示续签即可。
太原市公安局为民服务中心出入境办证服务大厅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长兴南街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B区
电话:0351-4612787
太原市公安局南内环出入境办证服务大厅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
电话:0351-3659047
省内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省外居民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在20日内签发。符合加急办理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签发,办理费用80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