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市2018年平均工资是多少
根据广东省统计信息网公布的统计数据,广东省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0020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668元(四舍五入)。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深圳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深圳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0173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348元(四舍五入)。
根据上述统计数据,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涉及广东省、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6668元/月、8348元/月的标准计算。
(二)平均工资的计算方式
计算公式为:
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解释:平均工资是单位工资总额除以年内(季度内)平均职工人数得出的。
根据现行统计制度,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内。同时,根据国际惯例,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
其他方法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在统计平均工资等民生指标时,还会运用“中位数”统计法。“中位数”指的是将一组数据由小到大排序后,取出位于中间位置的数值。这种算法的好处是,能够反映多数人的工资状况和收入的结构性问题。对比“中位数”,人们也很容易找到自己工资所处的水平,因而也贴近个人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