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二、办理地点
珠海市高新区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一楼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陆**省网上办事大厅珠海分厅http://www.zhwsbs.gov.cn/
2、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3、网上核准后打印相关申请表格;
4、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审批机关;
5、现场领取审批决定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个人)或委托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2、核实申报材料,当场或在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发出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以受理,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3、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并进行现场检查;
4、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5、申请单位(个人)或委托人凭受理回执到高新区建设环保局办事窗口取回有关批件。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机构
高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
五、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六、办理材料
以下情况需要提交合法来源证明: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变卖、拍卖的木材提交处罚决定书或判决书;经合法买卖的木材需运输的,应提供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进口木材入境后需再次运输的,提供有关进口许可证明;运输木材属国家保护野生植物的,应提供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采集证;属松材线虫病役木调出县级行政去进行除害处理的,提供《松材线虫病役木检疫处理通知单》。
非检疫对象除外。
申请人签字,加盖公章。
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木材经营、加工单位需提交工商部门办法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属农村居民采伐(挖)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零星林木的木材的。
木材运输至终点后需转运的。
申请人签字,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