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身份证明:
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属异地身份证的还需提供南宁市的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或[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原件(只限于小型非营运机动车)];
委托办理:除上方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受托人属异地身份证无需提供南宁市的居住证)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受托人属异地身份证无需提供南宁市的居住证)
2、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注册登记联原件或者其他的机动车的来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3、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副联原件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公安交管部门留存联
5、《合格证原件
6、《机动车环保车型审核证明书原件(国产九座以下载客汽车凭出厂合格证即可,无需《机动车环保车型审核证明书)
7、机动车
8、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定编通知
9、属于进口机动车或者使用进口汽车底盘改装的机动车,提供《进口凭证原件。其中,挂车、半挂车、轮式专用机械提供《进口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10、属于警车的,提供《警车号牌审批表原件
11、属于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的,提供《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证申请表原件
12、属于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提供《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
办理费用:
汽车反光号牌工本费100元(摩托车反光号牌工本费70元、挂车反光号牌工本费50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工本费40元);
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
行驶证工本费10元;
机动车临时号牌5元张(客车发放两张、货车发放一张)
办理地点:
金桥站
电话:2448609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99号车辆管理所金桥工作站(金桥客运站正对面金桥二手车市场内)
金盾站
电话:3922999
地址:南宁市亭洪路9号亭子公交站内(可乘1、53、64、69、73路公交车到亭子站下车)
江北站
电话:3215310
地址:南宁市快速环道秀厢段三运公司后面(可乘城环1号线公交车到秀厢大道西站下车)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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