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分,是计算计分周期的。计分周期即为自从拿到驾照那一刻开始的十二个月。如果在这一年内,扣分没有满十二分的,这一年就不用重新学习。有罚款没有交的人,这一年的分数转移到下一年进行累积。没有罚款或者已经缴纳罚款的人,扣分就可以清零。驾驶证扣分的情况有很多种。五种情况下扣除十二分,其一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其二超速驾驶超过限速的百分之五十,其三喝酒醉驾,其四事故之后逃走但是没有构成犯罪行为,其五没有装号牌,或者故意遮挡,伪造号牌。除此之外,还有四种违规需要扣除六分,九种违规需要扣除三分,五种违规需要扣除二分,四种情况扣除一分。
那里被罚就在那里(各联网点)交款,不是以那里的驾驶证而定。但交纳罚款不能消除被扣分数,待一年(一个记分周期)内未记满12分时,方可消零,若被扣满12分则要参加学习并考试合格后才可清零。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三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只要带上暂住证明、驾驶证、现在的身份证、和证件相片到暂住地车管所领取并填写好《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一并提交办理换证业务即可。缴纳工本费后领回新的驾驶证,不需要考试。
根据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被扣満12分后,应在7日内到发证的交管部门接受处理,参加驾驶理论学习,考试合格后就会将所扣的分数全部清“0”重新计算。如果不接受处理或不参加培训,继续驾驶,被查出后会作为持无效驾驶证驾驶(相当无证驾驶),给予严厉的处罚。
被记满12分的,则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一个记分周期连续两次记满12分的增驾科目三后考试)合格后,方能将分数清零。否则驾驶证无法正常使用。违法所记分值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所记分值未满12分的,记分系统会从下一记分周期开始将上一记分周期所记分值(交清罚款后)自动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