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姻必须是有效的。申请人(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在向移民局递交受益人移民申请时,必须提供申请人与受益人的结婚证明,若其中一方或双方都系再婚,则还须提供他们俩人均已合法结束以前所有婚姻的证明。
2.在两年考察期内,婚姻关系被证实是虚伪的,或是两年内发生分居或离婚情形,或是婚姻关系被证实含有金钱纠纷等问题,入境者的永久居留权则会被取消,并将会被遣送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