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申请分居离婚手续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所以可以协议也可以诉讼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二、如何认定分居事实
很多人都知道《婚姻法》有规定,夫妻分居逾两年的,可以判决离婚,但是常常有些当事人依此提出离婚时,却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这是为什么呢?从通常的角度来理解,分居就是两个人不在一起住,各自过各自的,各自花各自的,不在一起过夫妻性生活等等。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理解,对于构成分居的要素要求更为严格,一般认为,分居,也称别居或分床分食制,是指解除了夫妻间的同居义务但还保留着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这个法律概念较为抽象,简单地说,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一方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婚姻法上的分居。
那么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张床睡,是分居吗?因为物质生活条件的限制,目前绝大多数的市民只有一个住所,即使夫妻感情不和,通常也只能谁也不搭理谁,各管各儿的事,睡觉时,也是各回各的房间睡,不过性生活。对于这种情况,开庭时,一旦一方否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法院也很难认定为同居。
空口向法院陈述分居的事实往往是无力的,证人证言、他处住所的租赁合同、新住址接收的信件等,都可以成为证明分居的证据。当然,如果可以和对方签订一份分居协议,更能够证明相关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