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10(工作日)
二、办理材料
盖机构公章
提交复印件,交验原件
当年年检合格
举办者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举办者为单位的,提供单位的登记证书或其他合法有效证明文件
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须委托人签名,签名应字迹工整,授权办理的事项、授权期限及权限明确。须提供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验证,收取复印件。
三、办理地点
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A区95-96窗口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登记信息: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网上注册登记信息;
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网站上找到行政服务事项(办学许可证(注册证)有效期延续或补发(换领)),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3.受理: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到窗口,窗口核验材料,受理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或受理回执;
4.审查:审批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5.备案:审批机关对学前教育机构提交材料审查通过后予以备案,不予通过的告知理由。
6.办结。审批机构制作《行政服务事项决定书》给学前教育机构。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学前教育机构提交办学许可证(注册证)有效期延续或补发(换领)的书面申请,并按规定报送相关证明材料。
2.受理:窗口核验材料,受理申请,发出受理通知书或受理回执;
3.审查:审批机关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4.备案:审批机关对学前教育机构提交材料审查通过后予以备案,不予通过的告知理由。
5.办结。审批机构制作《行政服务事项决定书》给学前教育机构。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