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册、在园学生和幼儿在学校、托幼机构参保缴费;
(二)散居儿童和其他城乡居民在街道(镇乡)、村(社区)劳动保障所(站)参保缴费;
1、在册、在园学生和幼儿: 身份证号或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即可所在学校或者幼儿园及托幼机构统一购买。
2、户口在我区的散居儿童: 提供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在所属街道、社区缴费参保;
3、外地户口的家长和儿童: 儿童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的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参保人员与父母的关系证明。
普通门诊可报销的支付范围有诊疗项目和药品两大类诊疗项目报销范围包括诊查费、注射费、清创缝合、洗胃、导尿、灌肠费、血液分析(含血常规)、尿液分析(含尿常规)、大便常规检查、血糖测定、尿糖测定、肝功、肾功、电解质、血脂、乙肝五项检测、胸片、常规心电图检查、黑白B超、普通针刺疗法费用共20类,212项。
药品报销范围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以及部、省、市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补充目录范围,共计800余种药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非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就医的,以及在住院期间发生的,以及未持本人《社会保险卡》刷卡就医的,普通门诊费用不能报销。
1、到学校取卡(需学校同意):仅限在园在校的学生。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所制的卡,由社保机构统一将选择“到学校取卡”的卡送到学校,由学校再将卡送给学生(监护人)。如发现卡的信息错误的,由学校统一将卡送回所在地社保机构。
2、送卡上门:通过快递公司将卡送到监护人手中,并核对监护人的身份,如属实,监护人需签收且自行支付快递费。监护人如发现卡的信息有错,可拒签且不用支付快递费,快递公司在三天内将卡送回社保机构。快递费暂定为10元。
3、到社保窗口取卡:监护人凭少儿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所在地社保机构窗口取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