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2017年12月1日,省第十二届人大会常委会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技师培训项目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社[2016]51号);
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
1、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与所在企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复印件
5、培训合格证书(申请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6、技师(高级技师)培训人员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