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最新的年金规定是企业年金办法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规定了企业年金的缴存、账户管理、年金提取、年金待遇等的内容。
《企业年金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国家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建立企业年金,应当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 企业年金基金的受托管理、账户管理、托管、投资管理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企业年金基金,是指根据依法制定的企业年金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
第三条 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及其职工作为委托人,与企业年金理事会或者法人受托机构(以下简称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
受托人与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账户管理人)、企业年金基金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人)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投资管理人)分别签订委托管理合同。
企业年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记入个人账户,企业缴费分配给个人的,按年金方案中明确的条款一般可分为已归属个人和未归属个人两部分,应按其归属类别分别记入个人账户的相应字段。企业调整个人账户记账额时应遵循“无过错归属”的原则,对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或因企业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缴费已记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应全部归属职工个人。
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帐户提前提取资金。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出国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被裁员工离职后,新就职企业建有企业年金计划的,则其个人账户可转入新的年金计划。问题在于,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员工离职后,如失业或新就职企业未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应如何处理?应由受托人通知账户管理人按计划内保留账户进行处理,账户管理人将其账户保留在诺基亚西门子原计划中继续参与投资,其账户状态为保留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