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应该怎么样取出来

一、办理条件

购买成都市行政区范围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材料

购单位房改房或集资建经济适用房:

提取证明材料(原件):

(一)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合同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二)房改部门鉴章的购房款专用收据;

单位向职工出售房改存量房,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应由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手续。

身份证明材料: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

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鉴章的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职工身份证原件;

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

(四)《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五)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六)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2014年12月31日后新增托管户职工不再提供)。

(七)港澳台及外籍职工,应提供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

购买商品房:

一、提取证明材料(原件):

(一)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提供:

1.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二)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提供:

1.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取得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购房款票据。

2.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未取得产权证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

注:

1.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2.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还需提供职工或配偶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鉴章的工作所在地证明。

购买再交易房(二手房):

一、提取证明材料(原件):

(一)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二)含有计税金额的房屋交易契税完税证明材料或含有价税合计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或存量房网签合同;

(三)房屋产权共有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的,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注:

1.房屋若有按揭贷款的,需提供住房贷(借)款合同;

2.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按揭贷款发放凭证;

3.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还需提供职工或配偶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鉴章的工作所在地证明;

4.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二、身份证明材料: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

(三)《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四)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五)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2014年12月31日后新增托管户职工不再提供)。

(六)港澳台及外籍职工,应提供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

拆迁安置房:

一、提取证明材料(原件):

(一)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

(二)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被拆迁房屋为私产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公房的提供公房使用证,农房的提供宅基地使用证);

(三)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二、身份证明材料:

(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

(三)委托他人办理的,根据下列委托情形提供相应资料:

1.受托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受托人为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鉴章的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职工身份证原件;

4.非上述委托关系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公证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证信息和委托期限)。

(四)《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五)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

(六)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2014年12月31日后新增托管户职工不再提供)。

(七)港澳台及外籍职工,应提供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 职工到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

第二步 职工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提取申请材料。

第三步 工作人员受理并对提取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无误。

第四步 实时划转提取资金至提取人公积金联名卡或有效的银行储蓄卡。

四、办理时限与费用

1、办理时限: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

2、办理费用:不收费。

相关主题

相关新闻

注意!这几种情况下,婚前购买的财产可能不属于婚前财产

一、在哪些情况下婚前购买的房屋不属于婚前财产第一种情况是婚后将配偶名字加在房产证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0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

澄迈县怎么办理房产过户

一、澄迈县怎么办理房产过户1、签约。在买卖双方就相关的过户事项达成一致后,买卖夫妻双方要同时到房屋产权监理部门签置《房地产买卖协议》,也就是一份二手房过户的协议,房屋的成交价格需由房屋产权监理部门工作人员认定或根据评估报告确定;2、交税。买卖双方需要去税费单位交纳相关税费,目前二手房交易主要包括:契

上海基金会成立登记办理地点

一、上海基金会成立登记办理地点在上海市民政局办理。二、上海基金会成立登记许可条件(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其业务必须在公益范围内;(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

十堰市怎么办理房产过户

一、十堰市怎么办理房产过户1、签二手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在选好房之后就可以和卖家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了,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之中,需要对房屋的具体事宜进行 约定,比如说房屋坐落位置、房屋权属、交付时间等内容。针对这些内容,买卖双方确定无误之后,就可以签署合同了。2、到房管部分办理过户手续然后买卖双方一起到房管

房屋买卖合同追认期是多久

  一、房屋买卖合同追认期是多久  有关房屋买卖合同追认期的法律规定,如下:  《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分公司设立的流程有哪些

分公司设立的流程有哪些分公司设立的流程:1. 找办公室:写字楼或商住或普通住宅都可以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租房不是写字间的,还需要让房屋所在的业主委员会签字盖章,否则工商不受理。(注册公司对地址的要求:提供的资料应该是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

二手房办理房产证注意事项是什么

二手房办理房产证注意事项是什么1、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二手房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以确保二手房卖方提供的房屋是合法的。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

商品房买卖的步骤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的步骤是什么商品房买卖的程序如下:1、签署认购书买房人待选中一处房产后就要先与房地产开发商或者售房代理商签订认购书,认购书主要列明房屋所在位置、面积、房号、价款、定金或预付款及正式签署购房买卖合同的时间。2、签署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双方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一般情况签署正式的

买卖事实履行合同成立的要件

一、买卖事实履行合同成立的要件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力的有无,应根据其民

签二手房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几种

签二手房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几种在二手房买卖中,会出现签订二手房居间合同的情形。那么,签二手房居间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其一,购房人首先要了解中介人员的信息,如经营范围、执业经纪人的姓名及证号等等。如果购房者在直接到中介公司进行洽谈的过程中,发现中介公司未经备案、注册登记或执业经纪人证号名不副实,
6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