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这是公司内部自己定的规矩,员工应聘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单位依据内部的规定收取工装费用,违反法律的规定,可以向劳动执法监察部门反映。
《劳动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如果单位依据内部的规定收取工装费用,这个是违反法律的规定,可以向劳动执法监察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