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和享受生育保险的流程:
(1)参保职工应于分娩或流、引产出院后的次月1—15日,由本人或书面委托人持“一卡一证一册”、出生医学证明、书面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及《单位职工申领生育津贴审批表(单位填写项目完整并签章)等材料,到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
(2)市内四区企业职工申领时还须提供本人在本市工商银行(或交通银行、或建设银行、或中国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户存折或借记卡账号。生育津贴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拨付到职工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