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级职称女同志退休年龄新规定
按国务院颁发的国发文件精神,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聘满10年以上)年满55周岁,女工人(或工勤岗位)50周岁,社保累计缴费满15年的,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
今年退休新规定,如生产上确有需要,必须缓退的,要经过社保机构审核同意,缓退期间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应缓退的,应办理退休手续,超过退休年龄的时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凡是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不得退休、退职。对伪造证件退休、退职的,要追究本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不得为办理退休、退职而变更出生年月日,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日期和编造档案。违者要追究本人和经办人的责任。
二、提前退休的规定
1、特殊工种退休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和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2、病退职工因病或非因公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需要办理办理退休、退职的,由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负责诊断,并出具诊断证明,并且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方可以办理病退。
3、公务员按照《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4、事业单位对于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对转制时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的原事业编制内人员,本人申请并经转制单位批准,可以提前离岗,离岗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基本待遇不变,单位和个人继续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