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市建立健全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的意见》
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按户籍所在地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区(市)县政府是工作责任主体。各地要按照个人申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核查、区(市)县老龄办核准后定期发放的程序办理。实施细则由各区(市)县制定并报市老龄办和市财政局备案。
2、成都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
1、老年人本人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身份证明。
2、老年人本人的银行账号。
3、现场填写《高龄老人申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