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9月19日起实施新的住房限购政策。
针对人群:限购政策明确,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限购类型:住房、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限购范围: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不包含富阳区、大江东以及临安、桐庐、建德、淳安四县(市)。
限购时间明确,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平台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网签平台房屋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限购政策还进一步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凭房产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确认信息(针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或二手房转让合同。
违反限购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房产交易确认手续,未办理房产交易不得办理房产登记。
相关介绍:杭州限购前一天杭州新房、二手房成交破纪录达到5105套!
截止今天凌晨零点,主城区成交999套,余杭区成交1365套,萧山区成交882套,大江东成交19套,创造了杭州市区商品房单日成交历史最高记录。
二手房成交则突破了1840套,同样创造了历史新高。
其他二线城市房产政策:
合肥:限贷。
拥有一套住房且房贷已结清,或有一次贷款记录的,首付比例为40%;名下有一套房产且贷款未结清,购买二套首付比例为50%;而名下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有贷款记录或贷款已还清,或者只结清第一次购房贷款记录的,首付比例为60%;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者再购房则无法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苏州:外地购房者限购。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2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南京:限贷。
自8月12日起,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再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35%”(除高淳、溧水);对拥有一套住房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45%”调整为“不低于50%”(除高淳、溧水);对三套及以上住房禁止发放贷款。
厦门:限购。
暂停向三类居民家庭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新建住房或二手房: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武汉:限贷。
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或还有1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2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继续暂停发放相应购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