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职工异地怎么办理流程
1、退休人员本人,持身份证、退休证(或养老金领取资格证)、工资卡、协助认证表到本人居住地乡镇劳动保障所。
2、居住在市外的离退休人员,由本人持《异地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表》、身份证、退休证、工资卡到居住地市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认证,认证签章后及时寄回到户口所在的乡镇劳动保障所登记,视同认证。
人在异地办理退休材料:
1、身份证;
2、退休证或养老金领取资格证;
3、协助认证表;
4、工资卡。
二、特殊工种退休
需要携带材料
(1)职工原始档案;
(2)身份证、户口本;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的);
(4)职工个人申请;
(5)《济南市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核定表(表一)》一式三份。
(6)从事特殊工种期间其他佐证材料;
特殊工种退休办理程序:
(1)企业到市社保办养老处审核档案,退休审批经办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审查待退人员人事档案,确认各项申请条件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符合退休条件的,出具《济南市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核定表(表一)》、《拟核定从事特殊工种退休人员情况一览表》,加盖经办人章;
(2)处室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复核签字盖章,需要报分管主任审批的,报分管主任签字;
(3)委托企业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为10天;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企业携带公示表回执交到养老处,加盖退休审批专用章;
(5)企业携带《济南市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退休核定表(表一)》到缴费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减员、帐户结清及复核手续,养老处(退管科)出具《济南市城镇职工养老待遇核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