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无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镇教育组提出申请,由管辖镇教育组提出初审意见,然后将加盖初审意见,然后将加盖的初审意见的申请送达县教育局成教股。
2、受理
县教育局成教股收到经所辖镇教育组签署初审意见的书面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并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3、获取办理结果
符合条件,同意收理呈报局班主会议,讨论通过,依法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制作证件颁发,并将其信息登录广东省教育信息平台。
特殊环节
无
二、办理地点
广东省惠来县惠城镇新兴街11号
三、办理材料
筹设批准书、筹办的进展情况以及举办者、法定代表人、学校详细地址、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功能室设置等办学条件、培养目标、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招生对象、拟收费标准、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校舍《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或住建局认可的建筑安全鉴定公司出具的校舍《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书》,并报县住建局备案。1.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2.卫生部门出具的《卫生许可证》。3.校车行驶证复印件。4.拟办学校资产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5.租赁校舍的提交合同书、自建校舍的、提供自建证明。
拟任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教师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含身份证、个人简历、校长上岗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