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有年月日能成立吗

一、合同没有年月日能成立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面合同一般是自双方自愿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时成立的,合同没有日期,但双方自愿签字的,合同会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条 【确认书与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二、网络购物合同成立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在网购时,买方将商品放入购物车的行为,应视为买卖双方对于价款和标的物初步形成合意,淘宝网随后会提示买方及时付款,故买方将商品放至购物车的行为应视为买方的承诺,买卖合同成立。而买方将货款汇至支付宝,买卖合同即生效。

合同的成立。依照合同法之规定,合同的成立采取要约、承诺方式。在网上购物的过程中,卖方将其商品在网店展示的过程应视为要约而非要约邀请。所谓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但内容具体确定的要约邀请应视为要约。对于内容具体确定应理解为至少包括标的、价款两项内容。网上购物过程中,卖方展示给买方至少包含上述两项内容,故应视为要约。买方将商品放入购物车的行为,应视为买卖双方对于价款和标的物初步形成合意,淘宝网随后会提示买方及时付款,故买方将商品放至购物车的行为应视为买方的承诺,买卖合同成立。但由于网络的开放和虚拟性,网络交易有很强的随意性,不存在所谓的信赖利益损失,故买卖双方均享有任意撤销权,买方可以随时删除购物车中的商品,卖方也可以随时将商品下架。

相关主题

相关新闻

因出卖人原因,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迟延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因出卖人原因,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迟延的,应承担什么责任我国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地产产权登记作为现代房地产法律制度的基础,具有三个方面的功能:一是产权确认功能,是指确认房地产的权属状态,承认并保护房地产与其权利人之间的法律支配关系;二是公示功能,是指将房地产权利变动的事实向社会公开

认购书未写签署日期如何确定生效日期

认购书未写签署日期如何确定生效日期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认购书未写签署日期的,合同一般是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如果生效日期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依法

冒用他人签名构成什么侵权

冒用他人签名构成什么侵权每个公民享有姓名决定权、使用和依法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的盗用、假冒、代签,未经本人同意不能以营利的目的使用。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第九十九条 姓名权、名称权,公民享有姓名权, 有权决定、 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法

二手房屋贷款后什么时候交税费

一、二手房屋贷款后什么时候交税费二手房的税费一般是在办理交易过户的时候来交,如果本人有事,委托其他人代办也是可以的,没规定一定要本人亲自去交税费。二手房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地、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管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去缴纳税费,最后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过

实缴资本不足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一、实缴资本不足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无论“实缴”还是“认缴”,股东都必须对自己的出资负有足额到位的义务。因此,实缴资本不足股东也承担连带责任。相关法律解释如下:《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民间借贷组成的必要条件

  一、民间借贷组成的必要条件  民间借贷组成的必要条件,如下:  首先,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借款人双方都必须自愿。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1、自然人之间借贷组成的必要条件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

如何确定债权债务形成时间

一、如何确定债权债务形成时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确定债权债务形成的时间,就需要确定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如果是签订借贷合同的,自出借人出借款项时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三十三条 【确认书与合同

金融机构能否对个人债务进行减免

一、金融机构能否对个人债务进行减免金融机构以协议形式与债务人达成具有减免债务性质的约定具有合同法律效力,属于建立新的法律关系,当事人应当遵守。只要协议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则认定合法有效正确,同意债务人一旦按照协议约定的义务履行,则其余债务即为免除。二、债务免除

浙江疫情期间房租怎么办

一、浙江疫情期间房租如何办浙江疫情期间房租,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要求进行缓交,或者与房东协商,对房租进行一定的减免。二、浙江疫情期间房租减免的依据1、《合同法》第117条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民法总则》第180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

疫情期间的房租怎么承担

一、疫情期间的房租如何承担疫情期间的房租由承租人承担,如果因为疫情不能及时交房租,可以要求缓交房租,还可以与房东协商对房租进行减免。二、疫情期间的房租减免依据1、《合同法》第117条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民法总则》第180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
7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