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南区丹凤路12号唐山市民服务中心A区,办理时间:春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变更的登记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