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后备级人才购房补贴条件
1、申请人在深创业或就业;
2、申请人年龄40周岁以下;
3、申请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申请人具有深圳市户籍;
5、在深缴纳社保达6个月以上;
6、未在深圳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7、在深有商品房(购买人须为本人或本人及配偶);
8、已获得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证书(任期内有效)或者近五年获得以下职称之一;
(1)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或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证书后在深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业从事相应专业工作者;
(2)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列入市政府扶持计划项目的在任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深圳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各单位2年内仅可申报1人)
(3)获得省、部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前3名;省、部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
(4)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省专利奖金奖(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5)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名校长、名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深圳市中小学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教科研专家工作室主持人;
(6)市(地级市以上,下同)、厅(重点)实验室主任、市技术中心主任、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市工程实验室主任,省工程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
(7)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出站留(来)深博士后;
(8)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重要方向项目负责人,且项目通过验收;
(9)博士后出站留(来)深从事科研工作满3年者;
二、补贴的金额
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由用人单位和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担,政府根据用人单位实际补贴情况确定补贴金额,但政府补贴金额不超过以下标准:
(一)国家级领军人才每年15万元,总额75万元;
(二)地方级领军人才每年10万元,总额50万元;
(三)后备级人才每年8万元,总额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