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补办程序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近期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一张及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十六周岁以下申请人,可以不提交居民身份证;
3、申请护照换发的,需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
4、申请护照变更加注的,提交需要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5、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申办护照必须到场,需一方监护人陪同并签署同意其办证的意见;如果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但意见仍由监护人出具。并需提交监护人和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6、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7、属于现役军人,不需提交户口簿,需提交本人身份证件、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8、属于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护照换发、补发或变更加注的,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时限: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