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市机动车登记是否有数量限制
《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条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内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配置额度为8万个,额度按月分配,并不得跨周期配置;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总量无额度限制。
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以摇号方式和竞价方式各配置4万个,个人指标占88%,单位指标占12%。
二、申请的流程
申请普通小汽车增量指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得申请编码;
(二)资格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三)凭有效编码,参加指标摇号或竞价。
个人只能获得1个申请编码。单位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确定。1个有效的申请编码每次配置只能对应一种指标配置方式。
个人申请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和纯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的,通过资格审核后直接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