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街道体育东路160号平安大厦五楼523室
二、办理费用
不收费
三、办理材料
加盖申请人公章
加盖申请人公章
加盖申请人公章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资料初审:申请人报送材料到当地市国土资源局,并加具初审意见。
2、递交申请:初审人登陆省国土资源厅网站(www.gdlr.gov.cn)点击事项名称,进入办事栏,上传申请材料。
3、预受理审查:业务处室对申请材料进行网上审查(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规定格式要求)。
4、正式受理审批:业务处室核查申请材料具体内容,并在20个工作日内批复。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窗口递交材料;
2、现场工作人员指导、协助申请人按照网上办事流程进行申请。
特殊环节
无
五、办理时限
7(工作日)
六、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
全文条款表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2017年)
第四十三条进行工程建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需要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涉及军用控制点的,应当征得军队测绘部门的同意。所需迁建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1997年)
第十九条进行工程建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确实无法避开,需要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批准手续:
(一)拆迁基础性测量标志或者使基础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批准;
(二)拆迁部门专用的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部门专用的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应当经设置测量标志的部门同意,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批准。
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还应当通知负责保管测量标志的有关单位和人员。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