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市申请临时号牌提交哪些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企业单位则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货物进口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二、临牌有效期
1、辖区(本市辖区)内临时行驶:每次不超过15日;
2、跨辖区(本市辖区)临时行驶:每次不超过15日;
3、科研、定型试验和超标的特型机动车临时行驶:不超过90日。
4、属于未销售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因提取车辆、申请注册登记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次数不得超过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