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公积金离职提取办理时间限制是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提交材料:申请人携带提取材料,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营业大厅提取窗口;
2、等待通知: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提取审批。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当即办理提取;资料不符合规定的,退回资料;
3、取款:审批通过后,到账户银行各网点提取;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4、公积金所属单位开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
5、公积金卡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