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在委托银行缴费期间发生再就业、退休、出国定居或者发生判刑、劳教、死亡等情况,等无需个人继续缴养老、医疗费的情况,应在停止缴费当月20日前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身份证到扬州市社保中心自由职业者征缴科申请办理养老费停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