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珠海分厅”。
2.申请:在线填报申请材料,上传电子材料。
3.核准:办理机关收到网上申请材料之日起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网上核准通过后打印相关申请表格,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4.审查:承办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并于受理之日起20日内做出审批结果。
5.获取办理结果:市港口管理局做出审批结果后,窗口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或邮寄给申请人,同时在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20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发布在珠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获取办理结果:市港口管理局做出审批结果后,窗口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同时在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20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发布在珠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特殊环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