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二、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三、办理地点
珠海市横琴新区德政街38号1楼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办:申请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申报,在线填报材料;
2.预受理:符合许-可情形的,预受理通过;不符合许-可情形的,退回申请;材料需补正的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3.受理:符合受理条件,同意受理;材料需补正的,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4.审核:对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
5.批准: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批准;
6.办结:许-可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
7.领证:申请人到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3.获取办理结果: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做出审批结果后,窗口通知申请人窗口领取。
特殊环节
无
五、办理材料
包含理由、依据
按表格规定认真如实填写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申请拟设学校(院)名称统一按“广东省XX职业培训学校(院)”的样式进行命名)
拟任法定代表人、拟任院长(校长)、拟任财务负责人、拟聘老师等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拟任法定代表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证明
学校章程、首届培训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办学场地、学校资产(单价2000元以上设备设施发票)、资金数额的有效证明文件
教学设备清单
申请开设培训工种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选用的培训教材
教学管理制度、行政、后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
联合办学的,应提交经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