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轻微事故超过48小时怎么办
不会受到处罚的。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六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二、轻微交通事故是什么
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如仅车身前后保险杠,车灯,引擎盖,门窗,后视镜等外部部件损坏,车辆可以继续驾驶的事故。
三、成都市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指南
(一)请务必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拍摄事故现场照片数张,所拍摄的照片能够反映事发现场道路标志、标线以及车辆碰撞部位等情况,并立即将车撤离现场。
(二)相互记录对方的姓名、车辆牌号、联系方式,立即向各自承保公司报案。
(三)请当事人驾驶事故车辆立即(或在事发后48小时内)前往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四)当事双方前往成都市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需携带有效行驶证、驾驶证,交强险保单或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