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集体户新生儿户口怎么办
1、父母双方都系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的,新生子女入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
2、一方系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另一方系家庭户的,新生子女入家庭户;
3、一方系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另一方系单位集体户的,新生子女入单位集体户;
4、一方系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另一方系高校学生集体户的,新生子女入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
按照《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新生儿父母双方均为本市集体户(或一方为本市集体户,另一方为市外户口)且双方在本市无住房的,新生婴儿应按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派出所公共集体户的顺序申报出生登记。
申报出生登记时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集体户同意入户证明或集体户首页,向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二、所需资料
1、新生儿出生证明,
2、新生儿父母双方的户口页原件,
3、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4、准生证,
5、父母双方的无房证明,(已买房但未交房的要带上购房合同原件)。
三、办理步骤
第一步,带上上述原件及复印件(合同不需要复印件)到新生儿要落户的人才中心去开接受涵,只有人才市场开了这个接收涵,公安局才会给娃娃上户。
第二步,就是带上人才市场给你开的接收涵和户口空白页去对应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