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受理
审查
审查
制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一、审查需要提交的资料齐全:1.贵州省企业信用查询申请表;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3.被委托人身份证;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二、申请表的填写应符合填写要求,内容完整、正确:1.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及住址;2.如实填写查询企业的名称、注册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企业住所;3.如实填写查询用途;4.在制定的位置签署申请人姓名及申请日期。三、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明确的受委托人信息应与来人身份信息一致。三、核查申请人身份证:1.来人所持有的身份证原件应为申请人本人;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应一致,复印件应加盖企业红章。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加盖企业红章。满足上述四项内容予以受理。不予以受理情况:不满足以上任一条件。未审核通过可随时更正提出申请。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贵州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申请出具信用报告的企业是否存在失信信息。
如实在信用报告中体现申请企业的信用情况。
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贵州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申请出具信用报告的企业是否存在失信信息。
出具信用报告
企业信用报告